切,真是无聊,我们还是赶紧去吃东西吧。+x\d·w¨x.t^x,t¨.`c?o-m,
虽然林夕雾没有方向感,但他还是有距离感的,他很佩服自己的脚速,维纳斯带他在街边买了个烧饼,然后将他带到了清河路,明明坐公车就可以到的,他却偏偏步行过来,他来到了罗宾森的底楼,在味千拉面吃了碗叉烧面,然后走出店外。
只见一个身着亮色系旗袍,脑袋两侧扎着包子头的黑发小女孩,正神情严肃地朝他走来,女孩看上去只有5、6岁的模样,身边连个监护人都没有。
林夕雾一开始很诧异,紧接着他察觉到对方身上传来一阵玫瑰香,看来小女孩也是玫瑰氏族的一员。
你身上怎么有玫瑰的气味?小女孩走到了他的面前,首先开口道。
你是指罗森吗?
不是你胸前的气味。关于你胸膛被轮梅填充的事,我早知道了,当初就是我们把你送去红蓝帮老大那里的。
真的吗?那星星现在也在这附近吗?
他在楼上电影院,我觉得太无聊了,就溜出来透透气。小女孩说着,又凑到了林夕雾衣服口袋处嗅了嗅,果然,有一股别人的味道。
原来你是在说这个啊。林夕雾从口袋中取出了一支口腔喷雾,瓶子是透明的,里面装满了鲜红色的液体,这是他将林佳翼的血丸融化了之后倒进去的,如果在路上想喝血了,就可以随时拿出来喷一下。
就是这个,很熟悉的味道。
难道说,你也认识我哥吗?
你是说林佳翼吗?我和他没见过面,不过我记得这味道。
既然没见过面,怎么知道这味道?
&span style="white-space:pre"> &/span>第102章 浪漫曲#b线#(下)
以前我被爸妈送去血族学校的时候,在实验室的特制容器内闻到过这气味,老师说这是上个世纪留下的遗产,他是除了玫瑰氏族元老之外,最伟大的玫瑰氏族了。
什么鬼?
跟你说了你也不懂,不过这玫瑰的味道中,好像还掺杂着其他玫瑰氏族的气味。
你到底在说些什么?林夕雾觉得自己的智商掉线了,怎么完全听不懂对方的话语。
我说,血见愁大人是可以和元老们所媲美的伟大玫瑰氏族。
你口中的那个血见愁,他做了什么啊?伟大在哪里?
他是血族生物学的天才,据说他当时有个疯狂的科学家朋友,对方是威尼斯纯血,特别喜欢做实验,还取了一些血见愁大人的血液,进行研究,我们学校实验室的血液就是那位疯狂科学家所提供的,自从血见愁大人逝世以来,那些血液变得无比珍贵,就像你们人类对待爱因斯坦的大脑一样,我们将血见愁的血液看得很重。,微.趣~小`税_ ¨已^发*布_蕞*歆′璋/洁!
也不是很懂你们玫瑰氏族,血液不就是用来喝的吗?还有个功能就是给患者输血。
你说到点子上了,血见愁大人的血液是可以输给人类的,那个科学家曾做过类似的实验,结果还被我祖父骂了一通,说玫瑰氏族的血不可以给人类。你知道把血给人类代表了什么含义吗?
示忠?
什么呀?那是指把人类收为自己孩子的意思,把人类变为血族,通常这种行为被称为初拥,血族将人类变为血族的时候,如果那个人类的意志力不坚强,就会因为身体无法承受新的血液而死亡。而成功变为血族的人类也不是没有,然而玫瑰氏族就不一样了,根据那位科学家的研究记录表明,若是初拥的时候不能将人类成功变为玫瑰氏族的话,通常都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:首先,人类的肉体会化迅速腐烂,化为泥土;其次,人类变为傀儡,拥有该玫瑰氏族能力的一小部分,并丧失了自身的意志;其三,女性人类可以通过生育的方式,复制出一个一模一样的玫瑰氏族;其四,顺利地将人类变为维持原有人格的玫瑰氏族与人类混血,这种几率比较小,而且还属于犯罪行为,我祖父对这方面管得比较严,目前所知道的混血只有盗心者鬼叶;最后,毫无变化,这最后一点基本上是属于假想,不过血见愁大人的血液验证了这一观点,他的血液可以输给失血过多的人类,而让人类毫无变化地继续作为人类存活,估计他们会活得比一般人类长寿,而且他们的后代也是普通人类,至于其他的实验结果,目前还没有数据更新。
林夕雾站在原地,默默听完了眼前这个小女孩的背书式长篇大论,也许她所说的都是他们血族学校课本上的内容。
你给我讲这些做什么?
这血是从哪儿弄来的?小女孩盯着林夕雾手上的那瓶喷雾问道。
不管你信不信,反正不是从实验室偷来的。
小女孩用一副怀疑的目光瞪向林夕雾。
你是不是也想喝喝看?
就问你是从哪儿弄来的。
这是我哥的血,怎么了!我哥才不是什么血见愁。
这么说来,前段时间,血猎公敌盯上了林佳翼,莫非和这血有关?小女孩说着,摸着下巴,垂头沉思起来。
星星看的那场电影什么时候散场?
大概还有一个小时吧,你找他什么事?
老魏让我转交一样东西给他。
林佳翼到底是何许人也?小女孩又将话题转了回去。
我哥就是我哥,一个靠人类食物为生的普通人,不对,纠正一下,不是普通人,是个很污的人。~g,g.d!b`o`o`k\.¢n*e_t^
怎么可能是普通人,真想把他抓回去解剖研究一下。
你敢解剖我哥,我就把你碎尸万段。
我爸妈都没有把我碎尸万段过,你竟然说要把我碎尸万段。
爸妈都要把你碎尸万段,那还是亲生的吗?两人的身边走过了几个拿着奶茶的年轻女生,林夕雾嗅了嗅空气中飘过的一阵奶茶香,说了这么多,有些口渴了,你喝不喝奶茶?我请你。
我要草莓奶昔。
说起来,你叫什么名字?
我名为微薇,今年十八岁。
18了啊?那看上去怎么那么小。
玫瑰氏族的身体通常都发育得很缓慢。
血族的舌头不是尝不出食物味道的吗?
不要把我们玫瑰氏族与普通血族相提并论。
于是,林夕雾在鼎茶买了两杯饮料,其中一杯草莓味的递给了刚认识的微薇,然后他们跑到了楼上电影院,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待电影散场,边喝着奶茶,边聊了起来。
你平常都喜欢做什么啊?
宅在家里解剖人体。
人体?